广州 · 北京 ·上海 · 深圳 yuanxing@yuanxingmed.com
020-29820-234
查看: 6525|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试剂耗材捆绑设备销售,工商局加倍处罚!

  [复制链接]

classn_11

458

主题

486

帖子

1720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720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3-25 15:26: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来源:医疗器械经销商联盟整理

继2018年国家出台多项严禁试剂耗材与设备捆绑销售的清理专项活动后,2019年又一家械企因试剂耗材捆绑设备行为被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处罚了!

试剂耗材捆绑设备销售,工商局加倍处罚
不久前,邹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了一份有关械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


济南朗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与邹平市(县)中心医院于2016年4月8日签订《试剂购买协议》一份、于2016年9月13日签订《健康查体试剂购买补充协议》一份,两份协议的内容大致相同,原协议是正常检查试剂使用协议,补充协议是健康查体试剂使用协议,其他内容相同。

协议主要有以下内容:

1、甲方:济南朗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乙方:邹平县中心医院;

2、购买物件名称:
(1)购买:试纸条、尿液有形成分分析系统专用试剂盒、质控品。
(2)无偿使用:分析仪主机型号:LX-8000R一体化全自动尿液有形成分分析系统及分析仪操作软件:龙鑫一体化全自动尿液尿有形成分分析系统控制及管理软件。

3、合同期限三年,期满后设备所有权归医院所有。

2018年7月4日,当事人与邹平市(县)中心医院签订《协议书》,当事人将原合作设备作价8万元卖给邹平市(县)中心医院,同时不再将试剂及耗材与设备捆绑销售。

2018年11月6日,邹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济南朗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邮寄送达了邹工商听告字〔2018〕012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南朗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拒收。2018年11月16日,邹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山东法制报》第3版公告送达了邹工商听告字〔2018〕0122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济南朗俊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以及听证要求。

邹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与医院签订协议,通过免费提供价值18万元医疗设备供医院使用方式捆绑试剂耗材销售,双方约定在合作期满后医疗设备所有权归医院所有。当事人为达到销售试剂耗材的目的,向医院免费提供医疗设备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

处罚决定:

康俊医疗在通过免费提供价值18万元医疗设备供医院使用方式捆绑试剂耗材销售,双方约定在合作期满后医疗设备所有权归医院所有。为达到销售试剂耗材的目的,向医院免费提供医疗设备排挤其他竞争对手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处罚决定:

1、没收违法所得67324.50元;
2、罚款70000元,共计137324.50元上缴国库。

耗材试剂捆绑设备等问题,18家卫健委直属医院被全面清查!
无独有偶,据长江日报消息,根据武汉市党委统一部署,2月下旬,武汉市委五个巡察组对原武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现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11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访督查,其中武汉市卫健委就被巡查出的“违规接受企业设备捐赠”问题接受整改,并进行了全面清查。

在全系统18家委属医疗卫生单位全面清查违规接受企业免费捐赠、投放医疗设备,捆绑销售试剂、耗材等问题,对违规接受捐赠的215台设备,除1台报废外,清退121台、残值购回93台,31名相关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并且武汉市还就此印发《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接受医疗设备捐赠及规范耗材使用的通知》,明确受赠范围,严格医用耗材采购及使用监管,严令禁止违规接受捐赠、捆绑销售耗材等行为。

耗材捆绑设备销售,近年来可谓是耗材购销领域的顽疾。

早在201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经过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这是该法20多年来的初次修订。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按照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账外暗中”的回扣行为,被认定为商业贿赂后,所面对的行政处分,与修订前的处分标准比较,罚款上涨超10倍,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而耗材捆绑设备销售,免费赠送医疗设备无疑是“账外暗中”的回扣行为。

“设备+耗材”捆绑模式曾经是医械圈成功的营销模式,不过游走在灰色边缘地带,最终会被纳入违法之列,这也必将成为国家重点打击对象!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带金销售的老路子很难走下去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