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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符合创新医疗器械的注册,可以申请特别审批。例如,要想在广东省境内提出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首先,申请对象应当是广东省境内医疗器械(含体外诊断试剂)企业。
其次,申请人应当满足以下全部条件,方可提出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
1.申请人经过其技术创新活动,在中国依法拥有产品核心技术发明专利权,或者依法通过受让取得在中国发明专利权或其使用权;或者核心技术发明专利的申请已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开。
2.产品主要工作原理/作用机理为国内首创,产品性能或者安全性与同类产品比较有根本性改进,技术上处于国际领先水平,并且具有显著的临床应用价值。
3.申请人已完成产品的前期研究并具有基本定型产品,研究过程真实和受控,研究数据完整和可溯源。
第三,提出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应当具备符合以下所需材料:
(一)申请材料目录
1.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批申请表;
2.申请人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
3.产品知识产权情况及证明文件;
4.产品研发过程及结果的综述;
5.产品技术文件,至少应当包括:产品的预期用途;产品工作原理或作用机理;产品主要技术指标及确定依据,主要原材料、关键元器件的指标要求,主要生产工艺过程及流程图,主要技术指标的检验方法。
6.产品创新的证明性文件,至少应当包括:信息或者专利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核心刊物公开发表的能够充分说明产品临床应用价值的学术论文、专著及文件综述;国内外已上市同类产品应用情况的分析及对比(如有);产品的创新内容及在临床应用的显著价值。
7.产品安全风险管理报告;
8.产品说明书(样稿);
9.其他证明产品符合食药监械管[2014]13号第二条的资料;
所提交的资料必须保证真实性,包括自我保证声明。申报资料应当使用中文,如果原文为外文的,应当有中文译本。
(二)材料要求
1.申请材料应清晰、整洁,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
2.每项文件第一页作标签,或用带标签的隔页纸分隔,并按申请材料一级目录标明项目编号;
3.每项文件均应加盖企业公章;
4.按照申请材料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
5.用档案袋将报送的材料装好,档案袋需使用封面,格式见“档案袋封面格式”。
6.封装好的申请资料要求以邮寄的方式寄到(或现场送达)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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